20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

雲林縣

雲林縣1684年臺灣設一府三縣,雲林地方屬諸羅縣。1761年在斗六置斗六門巡檢。1887年臺灣設省並設雲林縣。1902年設斗六廳。1950年調整行政區域恢復雲林縣
據史載於1622年,即有閩人顏思齊、鄭芝龍等登陸其地,是為中國集體移民登陸臺灣本島墾殖之始。荷治時期,笨港為荷蘭海防要塞之一。
清代初期,由於漳泉移民由笨港進入,使得當時笨港渡口一帶成為一大聚落,居民大集,通漁鹽,並立廟(媽祖廟)於鎮渡,及至1750年,笨溪(今北港溪)氾濫,河道南移,笨港街市為之劃分為二,於是又有北港、南港之分。
1893年倪贊元所著「雲林縣採訪冊」則說:「北港街,即笨港,因在港之北,故名北港,東西南北共分人街,煙戶七千餘家郊行林立,塵市昆連,金、廈、南澳、安邊、澎湖商船,經常由內地載運布批、洋酒、雜貨、花金等項,來港銷售。轉販石、芝麻、奇糖、白豆出口。又有竹筏為洋商載運樟腦前赴安平,轉載輪船運往香港等處。百貨集,六時成市,貿易之盛,為雲邑冠,俗人呼為小臺灣焉。」
由此可知,當時的笨港為安平之貨品轉運站。南部則在今嘉義縣新港鄉,此兩地為昔日的產品出口港;與臺南的安平已有所經貿往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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